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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北京市旅游条例解读——第十八条


文章来源:法制处    发布时间:2017-08-11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城市管理和交通等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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