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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在线上网导航关于开展2016—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京旅发〔2016〕207号
文章来源:产业发展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6-06-06
各区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及2016年北京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全市旅游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十三五”时期“五、十、百、千、万、亿”的京郊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党政群〔2016〕27号)和北京市旅游委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旅游委决定启动2016—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范围
    (一)重大旅游项目。即:由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针对列入《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的旅游类项目,所实施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不涉及经营性区域),主要指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卫生间、导览标识、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二)旅游步道项目。由区旅游委作为申报主体,符合《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规划》和《北京市旅游休闲步道规划设计导则》,以浅山区和滨水区为重点的旅游休闲步道建设项目。
    (三)传统村落项目。全市24个传统村落旅游标识项目,包括指引标识、导览标识、景观标识、服务标识、警示标识等。此类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进行资金分配。
    (四)四星级以上(含)民俗村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主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并已通过市、区两级评定的4-5星级民俗村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主要指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卫生间、导览标识等内容。
    (五)旅游咨询站项目。符合《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DB11/T640-2009)》和《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重点地区旅游咨询站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指重点旅游街区、交通枢纽、高速路出口及重点旅游区的旅游咨询服务站(点)。
    (六)红色旅游景区配套设施项目。主要支持咨询服务、导览标识及展陈设施提升改造等内容。此类项目将依据申报情况,结合今年即将开展的红色旅游景区评定工作予以统筹安排。
    (七)郊野公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主要支持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卫生间、导览标识、休憩设施等内容。此类项目将结合市园林绿化局的意见予以统筹安排。
    (八)市属公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此类项目由市公园管理中心集中组织申报。支持内容由市旅游委商市公园管理中心确定。
    (九)驻场演出项目。由企业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符合北京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旅游演艺市场带动效应明显,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驻场旅游演出项目。此类项目仅限于申请贷款贴息资金。
    (十)对口帮扶单位旅游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主要指《北京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市旅游委对口联系水库移民村(昌平区桃峪口村、北新村、南新村),首都综治办确定的市旅游委综治联系点(密云区古北口镇),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且项目本身或项目所在区域有较成熟的规划。
    (二)项目实施可充分提升旅游产业功能,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三)所申报项目应按项目性质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文件。
    (四)项目单位须在北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同一项目、同一内容,以往年度曾得到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先向所属区旅游委申报项目,经区旅游委、财政局对项目真实性、项目相关手续以及项目绩效等内容进行预审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并联合行文(须按附件1的规定格式行文)上报市旅游委和市财政局(区旅游委负责向市旅游委报送;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委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依据项目征集范围,明确项目所属类别并在项目申报表中明确标注;申报的项目可包括2015年储备并未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是指由各区旅游委按要求在北京市旅游产业项目库统一填报(www.lyxmk.com );书面申报是指将加盖区旅游委、财政局公章的纸制版申报资料报送市旅游委,包括请示(函)、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四)各区、各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进入初审和评审程序的项目除批办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必须是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本年度没有获得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可选择进入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推介和融资。 (五)
    项目通过初审进入正式评审程序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图纸、预算等相关评审资料。 (六)
    项目资金支持遵循财政相关政策要求。申请贷款贴息资金的项目,需符合《北京市旅游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请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加盖公章的纸制版申报资料,请于2016年7月4日前送至市旅游委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市旅游委产业发展促进处焦阳,联系电话:85157422
    技术支持:投资北京王雷,联系电话:13810133393
    
    附件:1.区旅游委、财政局联合行文格式
     2.2016年度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3.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4.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平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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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日

    注:为了增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市旅游委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设在市旅游委机关纪委:8515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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