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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6-05-17
    为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公安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旅游行业夏季火灾防控工 作,确保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市旅游委决定自即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 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管理”的原则, 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火灾 隐患,集中整治影响旅游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着力夯实旅游行业火灾防控基础,切实提高全行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旅游行业夏季全市不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旅游委赵广朝委员任组长,安全与应急处、行管处负责人、各区旅游委主管领导任成员,各区安全科或行管科为主责科室,并由其负责人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应急处。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旅游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消防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 理,推动把旅游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同时,紧盯建党95周年和G20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场所排查检查工作力度,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重点检查内容: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应急预案和演 练、人员安全疏散、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 和电器产品更换等等。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以上“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根据实际,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 隐患。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区至少选取1-2项重点场所或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整治,单独制定“自选动作”整治方案,全区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自选动作”专项 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实施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确保按期销案。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 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积极配合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立工作,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 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网络、 短信、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旅游黄金周及旅游节庆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定 期不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培训,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5日前)。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积极推动自查自改、排查整治、宣 传培训等工作,在摸清底数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动员多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 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 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 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惩治违法。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波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市旅游委将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阶段汇总,定期反馈。要加强工作情况信息反馈,安排专人梳理汇总阶段工作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填写附件2),5月25日前上 报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填写附件1)和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 式:anquanyuyingj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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