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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行业2017至2018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7-11-07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至2018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总结历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区旅游委要坚持政府领导、依托基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救治的原则,做到预防工作与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相结合,与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发挥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大力倡导预防工作社会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自防能力和自查意识。实现本年度“宣传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旅游委成立市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由赵广朝副巡视员任组长,安全与应急处、行管处负责人、各区旅游委主管领导任成员,各区旅游委安全科或行管科为主责科室,并由其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应急处,组织协调全行业煤气中毒预防工作。各区参照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模式,成立本辖区旅游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三、主要工作

市旅游委担负全行业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职责;各区旅游委负责加强辖区内旅馆业和民俗旅游村(户)煤火取暖的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四、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全市旅游行业2017至2018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1月1日-6日)

本阶段完成5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市、区两级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二是组建完成市、区两级督导检查队,并开展岗前培训;三是印制下发宣传材料;四是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五是召开部署会,正式启动2017至2018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为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11月7日-2018年3月20日)

以4次全市性集中统一行动为重点,落实宣传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

1.拟定于2017年11月7日-12日(具体时间以市协调办通知为准,下同),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行动,重点完成4项工作:一是开展全市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底数明细台账;三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预防常识;四是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此次集中行动,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100%,与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0%,检查炉具张贴黄色安全贴100%,报警器和风斗等安全设备安装率100%,隐患整改率100%。11月12日前各区将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此期间,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前期准备阶段和“温暖一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拟定于2018年1月8日-14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二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1月2日前各区将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及更新的底数台账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此期间,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温暖二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拟定于2018年2月1日-7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3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3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防止事故反弹。2月6日前各区将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及更新的底数台账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此期间,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温暖三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拟定于2018年3月5日-1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4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4次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确保整体工作善始善终。行动期间,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将对各区“温暖四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月14日前各区将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3月15日-31日)

本阶段完成2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2017至2018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3月23日前,各区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二是由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进行考核,为下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标准和措施

各区旅游委要按照“六个规定动作”(一是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三是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四是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五是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六是每次入户检查均要留存照像或视频资料)的标准、完成“四个必查”(一是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二是查房屋通风情况,三是查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四是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的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并确保三个严禁:严禁工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底数台账。摸清掌握辖区内旅游企业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结合往年事故情况确定辖区行业内使用煤火、土暖气、土炕取暖的民俗户、小旅馆等重点点位。通过调查摸底,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确定工作重点。

(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号)精神,协助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二是通过拆违、旧房改造、城镇集中供暖、“煤改电”、“煤改气”、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率。

(三)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和风斗的正确使用。各区旅游委要结合自身职责,在本辖区行业内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提示,提醒用户正确安装,24小时插电使用;二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特别是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要求生产厂家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四是要确保风斗安装到位。在炉具放置的房间,特别是放置土暖气的炉火间必须安装风斗等强制通风设备。 (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提高预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各区旅游委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一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二是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组织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整合社会资源,鼓励企业、个人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通过安装技防设备、传授经验技术、科普宣传等多种手段,减少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自防意识。各单位要以集中宣传为主,结合入户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一是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的形式,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宣传自防自救常识,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阵地”;二是做好入户宣传教育,要进屋见人,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张贴4次安全贴,与旅游企事业取暖户负责人逐人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六)抓实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根据取暖人员活动特点,加大夜间及周末检查密度,保障检查效果;二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在下雪、骤冷、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前,及时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做到“四个必查”。对土暖气用户,还要特别注意检查煤火间是否装风斗、与相邻居室的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发生“串烟”导致煤气中毒事故;四是要逐项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五是发现隐患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六是对拒不整改的民俗户等单位,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小时内向各区领导小组报告。

(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如实上报情况。民俗旅游户和社会小旅馆等单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各区旅游委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卫生、安监及其他部门按照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善后维稳、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形成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故现场,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调查。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或疑似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旅游委要立即、如实上报事故、死亡人员等情况,并及时反映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八)组织开展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取暖造成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旅游委应协助监察等部门倒查。倒查报告及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事故,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倒查,倒查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倒查内容包括:死亡人员情况、中毒原因、属地前期工作情况、善后处理情况等。

(九)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工作开展。一是组建市、区两级督导检查队。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工作阶段检查督导区预防工作落实情况,调查发生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区比照市模式成立区旅游行业督导检查队,检查督导民俗旅游户和小旅馆落实,调查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二是落实工作考核。按照分类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由市旅游委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任务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内容围绕方案制定、机构建设、宣传检查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及情况信息上报等要点,通过实地指导、检查倒查等方式对各区预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旅游行业协调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向行业通报。

(十)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好保障工作。各区旅游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加人员配备,保障人员到位,登门入户,主动服务取暖群众;二是要协助主管部门组织货源,广布销售网点,保障合格取暖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供应;三是要备足宣传材料,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划拨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旅游委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旅游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指定专门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辖区行业内的组织部署、宣传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要保责任到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各区旅游委要加强信息掌握,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后,必须将事故情况及死亡人员情况如实上报。出现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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