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统计信息» 限额以上住宿业接待住宿者情况

限额以上住宿业接待住宿者情况


文章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3-24
   
20171- 2
同比增长(%
接待住宿人数(人次)
5211953
4.4
  二星级及以下
207543
-4.0
  三星级
580704
-3.8
  四星级
768866
-7.9
  五星级
759716
-4.2
  其他
2895124
13.8
接待入境住宿人数(人次)
332091
-2.3
  二星级及以下
2389
-8.7
  三星级
6621
-35.2
  四星级
75732
-10.3
  五星级
134823
-1.0
  其他
112526
5.7
星级饭店接待情况
20171- 2
2017年为2016%
星级饭店接待住宿人数(人次)
2316829
94.6
  国内住宿者
2097264
94.7
  入境住宿者
219565
94.1
    台湾同胞
14288
97.9
    澳门同胞
548
107.9
    香港同胞
18653
85.4
    外 国 人
186076
94.7
星级饭店接待住宿人天数(人天)
4089627
95.1
  国内住宿者
3670011
95.4
  入境住宿者
419616
92.7
    台湾同胞
31059
105.2
    澳门同胞
1159
110.0
    香港同胞
40604
93.9
    外 国 人
346794
91.5

限额以上住宿业接待住宿者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接待住宿者人数:指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接待的住宿人数(住宿者在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不论其住宿夜数多少,每接待一位住宿者只统计一人次。其中,接待入境住宿者人数包括台湾同胞、澳门同胞、香港同胞、外国人。

  接待住宿者人天数:指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接待的住宿人天数(住宿者在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一个住宿者住宿几夜,相应计算几个人天数。接待住宿者人数包括接待国内住宿者人数和接待入境住宿者人数。其中,接待入境住宿者人数包括台湾同胞、澳门同胞、香港同胞、外国人。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