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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7-12-25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8年元旦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广大游客对于美好假日旅游活动的向往和需求,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元旦假期是新年伊始大众出游较为集中的时段,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我市元旦小长假旅游市场的新特点、新趋势,扎实做好预热宣传、产品供给、市场监管、综合协调、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突出抓好涉旅安全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协作做好元旦期间涉旅安全防范工作。

交通部门要做好旅游客运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防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娱乐场所、大型商圈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活动的治安、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查;质监部门要加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检查检测;气象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的预警预报工作;旅游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行业单位和旅游节庆活动举办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假日安全隐患;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安全管控应对工作,确保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的单位,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努力营造优质、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确保游客过一个欢乐、健康的假期。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交通、城管、公安、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严查非法“一日游”、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二是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文明服务活动,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认真做好值班与应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元旦期间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提高应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反应敏捷、处理果断、化解及时。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如实上报,不得故意迟报、漏报或瞒报。

五、认真做好旅游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为营造良好的元旦假日旅游氛围,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节日市场供求、价格等公共信息,引导旅游者安全、理性消费。

请相关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30日、31日15:00前报送当天情况,2018年1月1日15:00前报送3日报综合信息(纸质版传真,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徐黄;电话: 85157252

市假日办(假日期间)值班室电话:65158249,85157015;传真:65158251;邮箱:shijiariban@126.com。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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