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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区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7-08-22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安全事件。8月11日,房山区东湖港景点游客在游玩时突遇雷击落石,造成一人重伤,三人轻伤,重伤者经120抢救无效死亡。8月18日,房山区十渡景区拒马乐园一游客蹦极时触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8月18日,延庆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小黑熊咬伤游客左臂事件。以上事件的发生,给游客带来较大的人身伤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遏制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来抓。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通报事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时开展本单位教育培训。相关景区景点要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设施、野生动物园(世界)、玻璃栈道以及新兴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要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坚决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目前,正值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区旅游委、各旅游委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属地政府要求,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各区旅游委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主动联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消防、城管等部门,加大对所辖旅游景区重点、难点、险点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以及事故苗头要严格督导整改,确保安全措施到位。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设施以及新兴旅游项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出现无证人员替班替岗现象;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检验制度,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时组织演练;在设备运行期间,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三是加大对客安全宣传引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充分利用应急指挥系统、电子屏幕、应急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引导游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出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对游乐要求和安全保护措施做出说明,设立警示标志,告知注意事项和危险情况下的求救措施。在每次运行前,服务员必须对乘坐游人的安全防护加以检查确认,设施运行时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不安全行为。对于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有乘坐需求的,必须有亲属陪同,及时告知有关规定及要求,对不符合乘坐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告知、劝阻,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运行。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程序,及时、如实上报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对发生事故谎报、迟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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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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